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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現在的床頭書是這本《自耕自食.奇蹟的一年》,當初在書店看到就很喜歡,因為會讓我想起當初自己一個人搬到恆春時的熱情,還有第一次拿鋤頭汗流夾背的模樣。有人可能會覺得,天啊!一個過去踩高跟鞋的上班族怎會落魄到此。類似的心境在書中也有提到,作者和其夫婿一個是作家一個是教授。他們以能"搬到那個能餵養我們的地方"為目標,從一個連水都要從外地送來的亞利桑納州土桑市,開車三百英里搬到阿帕拉契山區南部。他們目標不僅要確認食物怎麼來,還有盡量不購買千里迢迢送來的食物,支持當地的農夫市集,以及自給自足等目標。所以他們種植多樣蔬菜,飼養動物,自己做東西如乳酪等。
書中提到為何要買"有機"商品,"原因不只在於致癌的殘留物",更重要的是"帶給我們超值的營養素。它們比傳統蔬果更強壯,正因為它們得自己擊敗略食者。"還有另一個重要的觀念"吃東西的人一定要明白,我們怎麼吃就決定了世界怎麼被使用"。所以我們雖然只是一個小小的消費者,如果你從自身做起就可以影響一家人四口人(假設),這一家人可以再各自影響16個人,以此類推,那力量就無限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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